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推荐参加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6]108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的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共立项省级项目3000项,经过专家评审,遴选出1000个项目拟推荐为2016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经研究,我厅决定对拟推荐为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项目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6日至6月1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拟推荐项目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申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辽宁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项目推荐学校、存在问题及依据;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24-86891936;传真:024-86896698;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2016年辽宁省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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